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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 19: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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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 移动
2025年新春佳节,家人们都沐浴在这节日的喜庆氛围中,可是也有个别宵小无视法律法规与道德良序公俗。
前几天晚,在富民小区公厕旁,我同事骑一小国标电驴带小闰女正常行驶中,慢慢悠悠地行驶中被旁边的一位大叔拐弯碰到了,大过年的,我同事为息事宁人,给了他50元钱后,立马走人了。
本来以为那只是偶然,可就在前晚,我家小孩在台北驿站旁边也被“幸运"到了。我们家庭聚餐在那附近,小孩车子已准备好停车了,他就“贴”上去了,后来赔了他100元。(当时我不知道)
我感觉这就是小型碰瓷,我一开始也没觉得是,提醒大家注意一下,万一遇到,报警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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