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现在宣布统计结果,到会债权人143位,同意该重整草案的126位,各债权人组均高票表决通过破产重整计划草䅁!”12月18日,江苏某生物公司债权人会议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召开。 作为一家集农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生产服务型综合企业,江苏某生物公司拥有成熟的生产工艺及卓越的产品研发能力,具有海内外农药产品登记证34个,产销规模为全省翘楚。但因公司发展步调过快,公司资金链断裂出现债务危机,最终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洪泽法院根据企业状况精准研判,以预重整方式助力江苏某生物公司“破茧”重生,自重整案件正式受理到重整计划获批通过,不到两个月,跑出困境公司重整挽救“加速度”。 1、庭外重组 开拓破产挽救新渠道 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该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陈书敬,曾多次带领破产团队深入调研、实地考察。她发现,江苏某生物公司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仅为3000万元,主要资产为农药产品登记证等无形资产,若破产清算变现,价值也会大打折扣,导致债务清偿率极低,同时,考虑到该公司特殊资源优势及远大发展前景,具有继续经营价值和再生希望,如何为其注入“新活力”,盘活“沉睡”资产,避免走入破产清算的绝境,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难题。 为此,洪泽法院立即组成合议庭,多方考量过后,决定打破原有传统庭内重整的束缚,推动江苏某生物公司进入预重整机制“引水救鱼”,江苏某生物公司的“破茧”重生之路就此展开。 为何要使用“预重整”这一模式? “‘预重整’是指在债务企业进入法定重整程序之前,债权人与债务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就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协商讨论并达成重整计划草案,以此来挽救债务危机企业的一种制度。”合议庭成员刘雨濛介绍道。相较重整程序,预重整能降低破产重整的时间及业务成本,减少企业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可能面临的因重整失败而转入破产清算的不可逆风险,最大限度降低重整成本和提高重整成功率。 2、创新举措 保障投资方案稳落地 为了加快江苏某生物公司预重整进程,洪泽法院专门召开听证会,听取债权人代表、债务人、预重整管理人的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及时裁定受理江苏某生物公司的预重整申请。预重整期间,充分发挥管理人和债务人商务谈判主体功能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将破产企业资产清理、债权债务核查、引进投资人、重整方案谈判等关键性工作前置,大幅压缩进入重整的程序和时间。 在洪泽法院指导下,江苏某生物公司在两个多月预重整期间,理清了160余位债权人1.6亿余元债权,完成了资产梳理评估,并利用外地投资人库精准公开招募投资人。 为化解投资人的风险,破产团队创造性提出供应链投资(包括原材料供应和销售渠道)和共益债投资的投资方式,将投资人的投资与清偿债务区分开来。经过层层筛选,最终确定某央企全资控股的中化某公司作为供应链投资人,南京某公司作为财务投资人,共同对江苏某生物公司进行战略投资。 “中化某公司是行业巨头,掌握着大量的原药生产企业和农药销售企业的渠道资源,有它提供供应链帮扶,江苏某生物公司能直接打通上游原药采购和下游农药销售渠道,实现投入资金的闭环运营,南京某公司的资金扶持,也有效解决了重整期间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两者联合,可以实现债务企业财产价值最大化。”大方向确定后,洪泽法院加紧时间联系债权人,征求债权人对重整草案的意见。 3、府院联动 疏通堵点迎来新曙光 “不论是否重整,我们优先债权都可以清偿,为何要自找麻烦?”企业虽然引来了“金凤凰”,却仍有“拦路石”。部分优先债权人基于抵押担保重整意愿不高,不愿意配合重整工作。为打消优先债权人的顾虑,在政府部门支持下,法院院长亲自协调,破产团队人员多次登门沟通,解释对比重整与否对企业前景、资产处置、财产分配等方面的影响,最终债权人被打动,陆续同意重整计划,至此,生物公司的破局重生迎来了曙光。 目前,江苏某生物公司已恢复进入生产经营,待来年春夏新产品上市销售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2亿元,届时,债务人将彻底摆脱经营困境。 近年来,洪泽法院创新审判思路,发挥预重整等庭外重组功能,不仅挽救了多家经营困境的企业,而且规避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实现了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园区多方共赢。这既是洪泽法院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破产审判助困境企业“破局”战略的体现,也是府院联动同步推进“债权债务清理、僵尸企业盘活、知名企业引进”又一创新尝试,为洪泽区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强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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