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苏民福〔2011〕6号)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民福〔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下列享受尊老金人员的名单进行长期公示,欢迎广大村(居)民监督,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和细节。 发放范围和标准 1、发放范围:凡具有我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发放标准:按省定标准执行,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详细名单点击跳转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 洪泽区民政局举报电话:0517-87223412 、87223695。
淮安市洪泽区民政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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