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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关于开展洪泽区2026年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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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内蒙古赤峰市 联通
关于开展洪泽区2026年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实施细则》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6年学费补偿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确立补偿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到我区政策实施范围内的基层单位就业;
2.首次申报时间不能超出就业时间18个月;
3.政策实施范围为洪泽区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机构、国有农(牧、林)场和文件规定的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
(二)申报时间
全年1-12月份均可(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申请变动就业单位
(一)基本条件
1.已确立学费补偿资格;
2.变动后的就业单位仍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
(二)申报时间
毕业生就业单位变动后3个月内到教体局现场办理。
三、申请拨付学费补偿款
(一)基本条件
1.已确立学费补偿资格,如变动的需完成变动手续;
2.截至本年6月底,在我区基层单位实际到岗并连续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期满36个月。(7-12月份期满的在下年申请)
(二)现场审核材料时间
5月13日-5月29日(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办理地点
区教体局401室学生资助管理科(东风路66号区政府西办公区1号楼)
(二)材料要求
1.所有上传申报系统的必须用原件扫描,要清晰可辨;
2.所有材料复印件交教体局存档,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联系方式
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科电话:0517-87290010
(四)注意事项
1.请毕业生本人现场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
2.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3.对不按期申报、不配合就业情况调查、离开基层单位的,按规定取消或终止学费补偿资格;
4.具体政策规定和要求详见《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实施细则》;   
5.申报网址
https://jsxszz.jsed.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


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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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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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青岛市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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