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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主体,2026年度已经到来,还请别忘记进行202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5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各类经营主体年报:2026年1月1日-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的渠道
1、电脑端: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s://js.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移动端:关注“江苏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互动”中的“我要填报”。
四、年度报告的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年报信息时,需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确定一名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在微信或支付宝的小程序中找到“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扫一扫登录或通过支付宝中小程序下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通过扫一扫登录。)。三是江苏政务服务登录。点击江苏政务服务登录会跳转到江苏政务服务的登陆页面,选择法人登录(在法人登录中通过企业的信息注册)。四是个体工商户可以用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保存并公示。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名称进行查询,点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报送年报是经营主体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的重要环节,请广大经营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年报不收费、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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