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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不少大龄男孩及其家庭往往因为“着急成家”,很容易成为别有用心之人眼中的“香饽饽”。从相亲时的见面礼,到各种名目的节日红包,一笔笔开支看似是为姻缘铺路,实则可能暗藏陷阱。笔者作为一个大龄男孩的家长,讲述发生在我儿子身上一个血淋淋的教训。 我儿子是个大龄青年,常年在外地工作,所以找对象成了我们家庭一个心病。2024年春节,经媒人(小孩的表舅)介绍,认识了本区某镇女孩朱某,其为媒人家内侄的女儿。按理说沾亲带故,女孩的父亲还是个村干部,素质应该不差。因为两个孩子都是大龄青年,去年五一节,按当地的风俗我们给孩子定了亲,花了2万多元办了定亲宴,下了小礼买了金子。在一年多的相处中,女孩的许多习性我儿子无法接受。今年8月,女孩主动提出分手,我儿子欣然应许。但在退还礼金问题上产生了很大的隔阂。在双方相互交往中,我方共花费了1几万多元的费用,除去平时吃请、礼尚往来除外不算账,仅礼金、金银首饰、现金往来、上千的物品就达12万多元(金子除外)。而女方却不讲“武德”,以平时礼尚往来无凭无据,只同意退还9万元,并要求我打个收条,明确注明钱和金子退还后两清。经媒人数次协调,整箱的烟酒和定亲时喊人钱两万余元,就是不予退回。因为对方不仅是在职人员,还是党员,我找到纪检部门反映情况,纪检部门称是民事案件,不予列案处理。我又找了法院、律师的朋友想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得到的答案都是:此类事件社会上太多,没有证据,不太好解决。就是打官司,也只能调解。最后,拖延了3个多月,在媒人的多方努力下,我只能自认倒霉。拿了9万元和金子,按对方要求,打了条子。 笔者以为:现在的男孩及家庭,特别是大龄男孩,在急于寻找对象时,一定要理性,花钱需谨慎,守住钱包。必须先了解对方及家庭成员的人品,在涉及支付礼金财物礼品时,尽量不要现金支付,可用微信、转账等方式,并注明用途,务必保留好凭证。才能避免在求偶路上既伤财又伤心,最后落个人财两空,要牢记:真心想过日子的人,不会把金钱当作衡量感情的唯一标准。对于超出承受范围的要求,要果断拒绝,不要因为“怕错过”就一味妥协,谨防对方“拿钱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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