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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7 10: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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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电信
一枚看花草 发表于 2023-01-07 08:57
民法典以及之前的法律都有规定,业主不得以房屋质量为由而拒缴物业费。房子是开发商建的,质保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质保期后由物业或业委会向住建局申请维修基金维修,你们小区好像有点特殊,不是一个手续完善的小区,所以导致物业拿不到资金维修,然后大家都拿物业费来逼物业,物业也没办法哎,现在人家撤场了,肯定要你们欠的费用啊。很多业主都不懂真正的物业行业,都认为啥事找物业就对了,其实不然,我觉得政府部门应该多宣传宣传,物业究竟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说的你很懂的样子。我也认可其中一部分。但是有异议是:什么叫物业拿不到维修基金?本人实际去住建局查过维修基金的部分情况,那个才叫触目惊心,明明25号楼那边当时做了一个化粪池,在工程施工具体情况里面,说挖开了130米,请问130米是多长?整个小区有多少米?这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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