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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4 10: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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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 移动
个人感觉应该要求国家取缔物业,重新制定一个方案来管理小区。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全国任何一个小区的绝大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很高的偏见。1.管理不到位,脏乱差,有部分野蛮服务。2..收费不标准,部分物业费不公布于众。物业就相当于业主的房子不是自己的,属于物业的,物业是房东而业主是房客,业主是租的物业房子,只不过是房租稍微低一点而已。物业管理人员不作为,无所事事,闲人太多。服务速度慢以及部分态度恶劣,物业费账目不清不公布于众。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该是根据小区的大小面积、多层、高层、别墅、停车场、多少门电梯、多少进出口、管理难度等等来配比物业管理人员。每年小区的开支与收入(涉及到小区的广告收入或其它)和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来评定业主每年每月应该缴纳物业费是多少钱一平米。否则都是乱管理乱收费,这样的物业管理能深入人心吗!我之前小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的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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