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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6 09: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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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电信
“帮人担保要担责,失信失约要不得。要问逃避怎么办,强制执行自受着。”近日,洪泽法院成功强制执行一起提供执行担保却不按时履行义务的案件。案件原系张某欠蒋某工程款13万元,立案执行后,因张某名下无可执行财产,且其主动提出愿意和解并找人提供担保,经承办法官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愿,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张某现场履行了5万元,余款分期支付,第三人张某萍自愿提供执行担保。
然而,张某在先期履行5万元后,余款一直未履行,也联系不上,承办法官只能联系张某萍履行。谁知,签订担保协议时明确知晓其权利义务的张某萍此时却装起了糊涂,“不是我欠的钱,凭什么找我?”面对张某萍的不配合,法官没有手软,在查明张某萍在连云港市灌南县某地时,洪泽法院紧急调警前往,张某萍见法院“动真格”了,连忙将余款全部履行完毕。
(洪泽法院 郑雪峰、黄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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