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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真经过:
2020年,本人所在村民小组出现部分失地社保资格情况。为避免国家社保资源无故浪费,经居委会集体研究确定,组织本组內符合条件的村民申请参保。
本人出于对政府公信力的信任,遵照居委会统一组织申报,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本人成功取得失地社保资格,参保信息录入社保系统,该资格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当年名额闲置一事可予似佐证:
2020年,闲置的参保名额中除去办理完成的部分,剩余2个“名额最终作废”,进一步印证当时的社保名额闲置的客观事实。
时至2024年,组内部分村民在2020年时自愿放弃参保资格,多年后心生悔意,意图重新取得参保资格,该部分村民以当年土地被征后自己不知情,基层干部未留存告知记录为由发起信访,该信访事项移交巡察组后,巡察组提出纠错整改的相关要求。
为应付巡察组整改,掩盖早年“末先落实参保名单备案参保”,后续征地程序不完善,多级审核把关不严,等严重集体工作漏洞,街道办及居委会未安实事求是正视历史问题,反而选择转嫁责任,找普通百姓顶责,时任街道办纪委领导授意时任居委会会计,季文彪、组长张仁稳先承担个人责任,并告知二人此举对其个人无不良影响,。
后相关部门以未征到本人土地及本人和张仁稳核核存在亲戚关系,将本属于集体层面的责任转嫁给我。
2024年,在未向本人出具任何书面通知,未提供对应的法律政策依据,未给予本人阵术、申辨、举证的权利,仅通过口头告知的方式,单方面宣布取消了我的依法审批纳入社保系统的失地社保咨格。
本人作为普通百姓,不具备专业解读国家相关政策能力,当年仅信任并听从基层组织引导办理参保,在整过参保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过错。
此后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正规维权渠道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该问题长期搁置,始终未得到主管部门的核查与有效解决。
2026年5月21日,本人依I照信访相关规定正式提交信访材料,主张恢复本人合法有效的失地社保资格,纠正此前违规停保的行为。
更不可思议的事情,此次信访正在办在办理中,本人完全不知情,未接到任何事前通知,未签任何自愿退保申请前提下,朱坝居委会擅自操作,将备注为退社保费的款项私自转入本人名下银行卡内,刻意制造,伪造本人主动申请退保,以试图规避自身违规行政问题,阻碍本人正常信访锥权,严重侵犯本人知情权,合法社保权益性质不当。
现就本人退保退费相关事宜,要求朱坝居委会向本人出示对应的合法依据,如居委会不能提供依据,本人将依法采取法律手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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