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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关于举报涉野生鸟类 违法犯罪线索奖励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野生鸟类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候鸟及野生鸟类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淮安市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野生鸟类违法犯罪线索,并实行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非法行为的奖励范围 1.使用捕鸟网、电击、投毒等方式非法猎捕、杀害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的。 2.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3.以食用、观赏等目的线上线下交易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的。 4.非法人工繁育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的。 5.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奖励条件 1.举报线索真实、具体,有明确地点、人员、事实,此前公安机关、林业主管部门尚未掌握的。 2.线索经查证属实,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刑事立案。 3.举报人员不属于负有监管、查处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 4.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伪造线索诬告陷害。 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以下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 1.线索查证属实,作出行政处罚的,奖励500—1000元。 2.线索查证属实,立为刑事案件的,奖励2000—5000元。 3.提供线索侦破重大、团伙系列案件,查获大量野生鸟类的,奖励20000元。 4.同时符合多项情形的,按照最高一档奖励,不叠加奖励。 四、举报电话 政务热线:12345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110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泽分局:0517-87222306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泽分局和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共同负责解释。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泽分局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