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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籍《左传》有云:人弃常,则妖兴。中华传统文化《孝经》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敢毁伤?这样的女子或男人都是无知无良受歪风邪气污染的体现,和外国这样的“人妖”学上了,谁敢娶?!——送给我也不敢要!
这样的“人妖”,已经失去了辨识是非美丑的能力,以丑为美、兴妖作怪,最终当其慢慢成熟变老的那一天,会为自己年轻时一时的好奇心尝试新鲜感做出的举动而后悔的……
想当年本人在校读书期间,也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男女的纹身好奇,也曾想模仿体验一下,可是一想到纹身伤害身体还会带来痛苦,而且一旦纹上很难清除,最终还是打消了也去纹身的念头,更别说去尝试了。后来从百货店里买了几张自己喜欢的纹身贴,贴了玩个把星期至半个月,既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和新鲜感,又对身体没有伤害,最关键的是纹身贴很好清洗,无痛无害,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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