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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时洪泽第一流,堪比沪上和平楼。
东风旅社风华盛,簿纸凭单记旧游。
这两张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洪泽县饮食服务公司旗下东风旅社的住宿发票。东风旅社,坐落于洪泽县大庆路和东风路十字交叉路口的东南角,早已拆迁,成为文峰商场和文峰小区的商住楼了。彼时东风旅社应该是洪泽规格较高的对外营业旅馆,窃以为相当于当年的上海和平饭店。

较早的这一张是1964年开具的制式发票:
编号:0000924
开具日期:1964年7月10日
表格栏目:房号、间数、床铺号数、旅客姓名、起止日期、天数、单价、金额。
登记信息:
114房间:杨善勤,1天,单价0.8元;
116房间:王夕桂,1天,单价0.8元;
118房间:李培松,1天,单价0.8元;
合计金额:贰元肆角。
底部标注:合计人民币(大写)、复核、开票,加盖东风旅社财务专用章。
话说1964年7月10日,东风旅社迎来了三位贵宾在此落脚住宿。114、116、118,三个房间,三位旅客,每人一天八角钱的住宿费。在那个交通不便、出门远行格外不易的年代,能够来到洪泽县城,入住东风旅社,是当年“不差钱”人的首选。
工整的手写登记,税务监制的官方凭证,严格登记每一位住宿人的姓名,是那个年代住宿管理的方式。一天八角的房费,寻常百姓很少舍得消费。总价壹元肆角的住宿费,在当年普通工人月工资仅三四十元的年代,并不算低廉。几乎只有出差干群、公务来客才有机会入住这里。
当然,能住进东风旅社,在老一辈人眼里是很体面的一件事。纸张褶皱磨损,红色的圆章历经岁月已经褪色,方寸之间,留住了一代人的记忆。在当年,走进东风旅社,就等同于住进了洪泽最好的宾馆,承载着老一辈人对于县城最体面的想象。

这张是文革时期七十年代的房金收据,比上一张要晚了几年:
最高指示:为人民服务。
洪泽县饮服公司革委会东风旅社。发票《房金》:壹元肆角
经手人 ¥1.40元。19 年 月 日
编号:Nᵒ 000464
印章:东风旅社发票专用章
随着时间推移物价上涨,房费已经涨到了一块四。薄薄一张泛黄牛皮纸,没有打印完整日期,只用印章核验生效。
一张皱旧的单据,边角带着受潮的痕迹,墨迹历经半个世纪依旧清晰。
岁月匆匆流逝,曾经的高档旅社早已退出时代舞台。回望过往,当年的车马很慢,远行不易。东风旅社,承载了一代洪泽湖人的过往与乡愁,回首往昔,满是岁月带来的感慨与怀念。
旧邑尘烟岁月悠,
东风旅社忆从头。
一纸存录当年事,
半卷时光眼底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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