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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育儿补贴申请工作 现已进入尾声 为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 及时享受政策福利 请符合条件但至今仍未申请的居民 抓紧时间提交申请 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户籍登记在我市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包括: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补贴。 申请时限 育儿补贴 由申领人按年度申请 01 对于2025年1月1日 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 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02 对于2025年1月1日(不含) 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①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申请; ②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首次申请应在2025年提出,2026年提出续领申请; ③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首次申请应在2025年提出,2026年、2027年提出续领申请。 03 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申请方式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 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平台“育儿补贴”小程序,或“苏服办”移动端,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请。 详细操作步骤请点击查看 [color=var(--weui-LINK)] 申领人可以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请。 所需材料 婴幼儿有关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首页及婴幼儿页。 申领人有关材料 1.申领人为婴幼儿亲生父母:如婴幼儿亲生父母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法定有效材料),应体现婴幼儿抚养权有关信息;如丧偶,需提供申领人配偶有关信息;如属其他情形,需提交有关情况说明,请申领人说明和婴幼儿的监护抚养关系,签字后上传。 2.申领人为婴幼儿养父母:需提供《收养登记证》或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合法收养证明材料。 3.申领人为其他监护人:其他监护人包括顺位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1)顺位监护人:婴幼儿父母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认定材料(医疗机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或伤残鉴定报告、法院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顺位监护人与婴幼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2)指定监护人:婴幼儿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出具的婴幼儿指定监护人的佐证材料。 特别提醒 请广大居民务必把握申请时限,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当年度补贴资格失效。如有疑问,可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咨询。 转载来源:健康淮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