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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第一次读《人生》这本书是我16岁那年,真正的青葱年华,在那个不谙世事的年纪我读完之后是对高加林的怒斥,是对巧珍的怜悯,甚至觉得高明楼当初抵掉高加林工作让我产生了快意,如今我26岁了再次翻阅了这本书让我又有了不同的人生感悟。
第二次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还是久久的不能平静,好像人生的每一次选择都像是蝴蝶煽动翅膀,会在未来产生一股风。
高加林当上教师的时候绝对不会想到,这份工作会被高明楼顶替;当他进城工作时也不曾料到抛弃巧珍会成为心里永远的伤疤,就像书里所说:“人生的关键处只有几步”,当他为了前途抛弃巧珍选择黄亚萍的时候,内心的良知砖块却早已崩塌,他的身影总会让我想起村子里那被暴雨冲塌的老桥——根基不稳固,盖的再高也会坍塌。
最让我难受的是巧珍出嫁的那天,腮红盖不住她眼里的光,拖拉机载着嫁妆穿过了黄土坡,却载不走高加林的悔恨,当他终于明白情比金坚的心比那金灿灿的前程重要的时候,那个帮他卖馍馍的姑娘早已成为了别人的新娘。这让我想起了爷爷泡的茶,只有在嘴里停留的久了才能酝酿出他初始的醇香。
人生就像你漫步在雨天了,水坑会湿了裤脚,泥巴会脏了鞋子,当你低头看脚下的时候,却越容易撞到东西,或者脚底打滑摔倒,不如挺直腰杆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就像最后高加林跪在黄土地里刨土时,捧起的不仅仅是玉米根,更是人生最纯真的东西。
合上书本,缓解了一下疲劳的双眼,走出门外看到地上的枫叶在秋风里跳舞,不禁想起了巧珍说过:“加林哥的钢笔字真好俊”,突然明白有些珍贵原是最朴实无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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