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禁止和依法惩治三河闸工程安全警戒区内非法捕捞、钓鱼等行为,保障三河闸行洪期间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道安全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江苏省三河闸管理所决定对三河闸工程安全警戒区内非法捕捞和钓鱼等行为开展联合专项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范围:三河闸公路桥桥面及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道及两侧沿岸线。 二、在禁止范围内捕捞、钓鱼的,没收渔获物,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多杆、多钩、锚鱼、长线串钩等器具垂钓,或者销售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从事渔业养殖或者停泊船舶、建设水上设施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三河闸下游拦船索浮桶以外200米均为安全警戒区范围,该水域不得设置网具、停靠船舶,违者将依法处置。 四、凡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妨碍三河闸交通秩序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区农业农村局 0517-87222581 区公安分局 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 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农村局 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 江苏省三河闸管理所 2024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