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贷款“刷流水” 却成帮信”被告人 PART 01
假如有人对你说,要用你的银行卡“刷流水”,帮你轻松获得贷款,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警惕,当心被骗子利用,沦为犯罪的“工具人”。近日,法院审理了数起因办理贷款而成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的类似案件。 PART 02 案例一 被告人齐某为办理贷款,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到河北省邢台市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和身份证、手机提供给对方使用,并配合对方进行刷脸,上述两张银行卡均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流入资金共计人民币1446173.3元。 案例二 被告人吴某为办理贷款,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以及手机卡、U盾等提供给对方使用,两张银行卡均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两张银行卡流入资金共计人民币6648103元。 案例三 被告人黄某为办理贷款,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按照对方要求开设了自己经营的某有限公司的银行卡公户,并将该银行卡以及密码、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卡、U盾邮寄给对方使用。该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流入资金人民币515455元。 PART 03 案例中的三名被告人都是轻信他人可以通过刷流水提升信用的方式办理贷款,其实这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设下的新骗局。“刷流水”办理贷款、“黑户”办理贷款均不可信!个人银行卡流入诈骗分子手中,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等犯罪的工具,不仅无法获得贷款,还会涉嫌犯罪!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莫因为一时贪念而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号、手机卡等重要的个人信息出借或出售他人,以免成为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帮凶,让自己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来源:洪泽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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