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解读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有关个人养老金的诸多事宜,涉及参与条件、缴纳上限、资金使用等几大方面,快随国寿牛的脚步一起来了解! 回顾: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的解释:个人养老金指的个人依据自身风险收益特征,选择相应的、符合条件的养老金融产品进行投资,以积累养老金资金的制度安排,属于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之中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介绍:“个人养老金是第三支柱里有制度安排的部分,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实现老年生活更有品质、更有保障。 最新明确 01参与个人养老金有什么条件? 根据最新的《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覆盖范围广泛,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02个人养老金账户如何建立? 《实施办法》规定,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再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03个人养老金的缴纳上限 和最初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相同,《实施办法》中明确的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依旧为12000元,换句话来说,参加人每年可以缴纳最多12000元的养老金,可以按月、次或者按年度进行缴纳,缴纳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04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可以如何使用? 在这一点上,《实施办法》中规定了个人养老金将实行个人账户制,即费用完全由参加人自行承担,同时,参加人有权利自主选择将个人养老金中的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1.缴费环节 每年用于缴纳个人养老金的部分,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在个人所得税前办理扣除。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获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缴费凭证。 2.投资环节 取得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领取环节 均按照3%的较低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补充说明: 什么样的产品属于“个人养老金产品”? 贾江表示,和一般金融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具备以下几大特点: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
另外,《实施办法》中还对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进行了规定,要求机构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需要做好风险提示。同时,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05个人养老金如何领取? 据悉,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将实现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可以领取,除此之外,如果参加人出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可以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06个人养老金领取频率 按照《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个人养老金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 07个人养老金的继承制度 关于“个人养老金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实施办法》中也进行了解答,规定了如果遇到参加人身故的情况,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如果参加人出国(境)定居或遇到其他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情况,商业银行也会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的指定资金账户,所以在资金去向方面,大家可以放心。 08《实施办法》的施行时间 自印发之日(2022年11月4日)起施行。 另外,《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相关信息报送、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管理、个人养老金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也作出了相关规定,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也可以点击文末左下角的“阅读原文”按钮阅读《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全文。 ——转载自中国人寿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