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增强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自觉性,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7月29日凌晨5点,洪泽法院执行局集结力量、重拳出击,组织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随着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志安一声令下,21名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奔赴到各个执行现场。
为确保行动效果,洪泽法院提前召开专项行动调度会,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案件进行梳理和研判并制定了详细可行的行动预案。执行干警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同时也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法律威慑力,整个行动过程分工有序,高效规范。
第一站,执行干警驱车火速前往被执行人林某住处,将刚起床的林某抓个正着。林某欠纪某货款8000元,经过多次催要无果,纪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林某承诺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纪某货款。但林某并未按期履行,纪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多次与林某联系,但其躲避执行、隐瞒行踪。在得到申请人提供线索后,执行干警来到林某住处,将其拘传至法院。迫于法律强大的威慑,林某当场将所欠8000元货款履行完毕,此案顺利执结。
此次行动出动三个实施组共21人,车辆6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查找25人,拘传4人,搜查3次,搜到现金0.2万元,手机2部并进行上网拍卖,执行完毕5件,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45.724万元。下一步,洪泽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依法精准打击失信被执行人,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力度、最硬的措施、最实的行动,努力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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