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调整主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淮发改办[2022]120号)要求,主城区城市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1.12元/吨调整为1.40元/吨,相应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做同步调整,由3.45元/吨调整为3.73元/吨。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以及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到户价不变。 新水价执行时间:每月抄表的非居民生活用水用户自2022年8月1日抄见量起执行;两月抄表的非居民生活用水用户自2022年9月1日抄见量起执行。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