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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6 1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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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 电信
学校是育人之所,不是恃强凌弱以大欺小之处。
上世纪九十年代,县城小学经常有学生被打的传闻。
鼻子靠墙,罚站,蹲马步,开飞机,都是小儿科。
有个学校,课间时,让犯错的孩子站在楼梯口,同班同学走到跟前,每人打一个耳光。
还有一个学校,据说是老师两口子感情危机,闹离婚,男的情绪不好,拿学生撒气。要到下课时,用小黑板挡住后窗,把学生拉到前门后,拳打脚踢。这孩子本身可能比较皮,所以经常挨打。一个本来挺机灵的孩子,一直挨打,成绩一直不好,性格都起了变化。
这个被打的孩子是县中老师家的,直到小学毕业,家长才知道,枉自气愤而已。
当时,因为打孩子的事,也有人向教育局反映。但是合理的惩戒与体罚从来就没有明确的界限,而且多数人都认为老师打孩子出发点不坏。最终这些事都不了了之。
当时,作为教育局办事员的我,曾要求领导授权给我,保证刹住县城打学生之风。领导可能考虑不方便授权。也可能怕认起真来,个别教师必然被处分。出于对下属的保护,就没有授权给我。只是在年终考核学校工作时,加大了体罚的扣分。
拿现在与过去比,在体罚学生方面好得太多。一是现在每家一两个孩子,很多家长不让打。二是管理部门查得紧,查到体罚的就处理。三是很多教师也看开了,既然都不让打,何必给自己找麻烦呢?
校园是传播知识文明的地方,可以有适当的惩戒,但绝不允许体罚,绝不能让野蛮在校园有滋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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