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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7 09: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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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 电信
关于做好2021年度 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 申报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市各放心消费创建成员单位:
为加强消费环境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培育和树立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和调动企业、行业和区域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共建美好生活。现将2021年度我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申报与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淮安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单位)(含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淮安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行业(建有行业协会或商会,并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的行业及行业组织)。
(三)淮安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区域(指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等)。
二、申报条件和适用标准
(一)申报淮安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须符合《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单位)认定管理办法》所列各项条件和标准。
(二)申报淮安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行业,须符合《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行业认定管理办法》所列各项条件和标准。
(三)申报淮安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区域须符合《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区域认定管理办法》所列各项条件和标准。
三、申报数量
每个县区申报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单位)的数量不超过10个;先进、示范行业数量为1-2个;先进、示范区域1个。
四、申报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底前)。利用各类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和自媒体进行创建工作动员宣传,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等形式,发动各类主体积极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二)推荐申报阶段(8月底前)。按照属地管理、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根据申报条件,由参创单位、行业或相关主管部门提交所属县、区放心消费创建办,县、区放心消费创建办审查相关信用、资质等信息,向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进行推荐。(三)县、区考核验收阶段(10月底前)。县区放心消费创建办对参创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依据创建测评体系,对参创单位进行考核。
(四)市级考核验收阶段(11月底前)。市放心消费创建办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依据创建测评体系进行考核,并征求成员单位审查意见,决定考核通过名单,对外进行公示。
(五)表彰通报阶段(12月底前)。公示期满的,决定授予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称号。(往年已申报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五、考核确认
根据《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区域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各地推荐申报的各类先进、示范单位的考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组织初步考核与验收。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将会同市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地申报的先进、示范单位进行检查和复核,审查信用主体信息情况,并在共同审核把关后确认。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创建。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年初工作意见要求,落实创建任务,把典型示范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的抓手,强化责任落实,按序时进度推进。
(二)严格申报程序,提升创建水平。各单位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严格申报程序、条件和考核、验收标准,提升创建工作水平。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申报审核、指导和督查、实地考核和信用审查等工作。
(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做好申报资料整理。各县区及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申报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加强放心消费创建动员宣传,提升放心消费创建知晓率。同时要大力宣传以往获得创建荣誉的单位,提升创建含金量。各县区放心消费创建办要认真做好各类申报书式材料的整理、汇总和报送工作。报送的书式材料类型、格式和内容详见附件。
各县区创建办向市创建办上报各类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除汇总表外均为一式一份。)电子档报送至市放心消费创建办邮箱:394121803@qq.com,书面材料报送至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联系人:陈惠,电话:0517—89706872。
附件:1、《2021年度淮安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单位)汇总表》
2、《2021年度淮安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行业汇总表》
3、《2021年度淮安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区域汇总表》
4、《2021年度淮安市放心消费创建 先进、示范企业(单位)申报表》
5、《2021年度淮安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行业申报表》
6、《2021年度淮安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区域申报表》
淮安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洪泽区咨询电话 0517-8729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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