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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输了官司后恶意抹黑法院 一男子被判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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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15: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南通一企业主张卫国在一起民事诉讼败诉后,不是通过正当合法途径主张权利,而是编造虚假信息在网上发泄,肆意抹黑、攻击人民法院和不特定法官,并指使、鼓动他人扩大散布面,诱导社会公众误解、质疑人民法院和审判工作,短短10天网帖点击量达107万余次,跟帖评论256条。今天(8月27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被告人张卫国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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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岁的张卫国系南通一家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初中文化,有多次被判刑处罚的前科劣迹。去年,张卫国所在公司有一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在法院审理,经过两理,南通中院最终审判决解除合同。打官司总有输有赢,但张卫国面对这份基本败诉的民事判决,不但没从中吸取教训,反而动起歪脑筋。2020年7月28日,为了泄愤,张卫国打着公司实名举报的幌子,使用网名为“南通正义之声”的账号,在论坛发布题为“举报通州法官俞某某为抽逃资金1650万后4天虚假诉讼枉法裁判,农民工等损失巨大”的网帖,文字后还附有俞某某的照片。该贴文摘录判决书内容、民事起诉状、证据,最后写道:“俞某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协助进行严重违反程序的审判,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为进一步制造事端,吸引关注,张卫国指使多人参与顶帖、评论、转发,并用自己实际掌握的另外2个账号跟帖,故意混淆视听,将抹黑、攻击对象从某个法官扩大到司法机关和司法队伍,诱导社会公众质疑审判工作。张卫国另将案涉网帖链接转发到39个微信群,群内人员数量众多,涉及全国多个地区、多个行业,群内人员受到影响又转发121次。张卫国还在部分群里发红包,鼓动转发和评论。截至2020年8月7日,网帖点击量显示已达1072460次,跟帖评论256条,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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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7日,张卫国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鉴于案件涉及通州法院法官,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指定南通市海门区公安、检察机关办理此案。在提起公诉后,南通中院从公正司法和便利诉讼的角度,指定由海门法院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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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卫国编造虚假信息,在公共网络空间散布,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卫国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遂以被告人张卫国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张卫国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卫国在利益诉求未得到民事判决支持后,不是通过正当合法途径主张权利,而是发泄不满情绪,编造一审民事法官帮助虚假诉讼、枉法裁判等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指使、鼓动他人顶帖、评论、转发,恶意抹黑、攻击司法机关和司法队伍,已经超越正当维权和举报监督的界限。被告人张卫国实施前述行为,起哄闹事,损害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形象,挑战司法权威,致使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产生强烈的误解,在造成网络秩序严重混乱的同时,也严重扰乱现实社会公共秩序,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予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李梦龙 编辑/国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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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21:42: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泰州市 移动
判的好!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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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8 08:17: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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