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 盐城市建湖县公安局发布通报 黄某某等3人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 去张家界游玩 回到建湖后故意隐瞒行程 也未主动隔离 黄某某等3人被公安机关 依法处以警告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敲黑板
千万不要 隐瞒真实行程!
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阶段 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 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南通警方依法查处2名 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违法嫌疑人! ↓↓↓ 7月28日晚,陆某某、张某分别用自己微信将内容为 “你们不要乱走,启东也有了,人民医院都封了……”、 “今天下午,启东人民医院查到一个阳性(病人陪客),大家尽量少出门……” 的信息发送至微信群中。后信息被大量阅读、转发,造成恶劣影响。 事发后,南通启东市公安局连夜开展调查。 经核实,信息内容为虚假信息。 当晚,启东市委网信办通过“启东发布”微信号辟谣。 7月29日上午,违法嫌疑人陆某某、张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询问,陆某某、张某分别承认了其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打击。 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 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