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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8 17: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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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电信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自2020年12月17日起,区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分别对区人大办党组、区政协办党组;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党总支;区委统战部(含侨联、工商联)、区委政法委;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区神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为30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重点任务
区委巡察组将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在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情况进行巡察监督。
二、信访受理范围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重点是上述人员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巡察工作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信访受理方式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巡察区人大办和区政协办
1.举报电话:18451225681(同时接收举报短信、举报微信);
举报信箱设置地点:洪泽区行政中心一楼门外及七楼东、西侧电梯口(洪泽湖大道90号)
2.接听电话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3.电子举报信箱:hzqwxcz1@163.com
4.举报邮政信箱:洪泽区委巡察办信箱
5.办公地点:洪泽区行政中心四楼(洪泽湖大道90号)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委宣传部和区融媒体中心
1.举报电话:15195303425(同时接收举报短信、举报微信);
举报信箱设置地点:洪泽区行政中心一楼门外(洪泽湖大道90号)、洪泽区文化中心(幸福大道40号)
2.接听电话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下午14:00—17:30
3.电子举报信箱:hzqwxcz2@163.com
4.举报邮政信箱:洪泽区委巡察办信箱
5.办公地点:洪泽区行政中心三楼(洪泽湖大道90号)
洪泽区文化中心(幸福大道40号)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委统战部和区委政法委
1.举报电话:15152311981(同时接收举报短信、举报微信);
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区行政中心一楼门外(洪泽湖大道90号)、区委政法委一楼门外(鹿港华府B栋)
2.接听电话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3.电子举报信箱:hzqwxcz3@163.com
4.举报邮政信箱:洪泽区委巡察办信箱
5.办公地点:洪泽区行政中心八楼828(洪泽湖大道90号)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和区神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举报电话:18451225683(同时接收举报短信、举报微信);
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区行政审批中心西门、洪泽区高良涧街道东风路47号
2.接听电话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3.电子举报信箱:hzqwxcz4@163.com
4.举报邮政信箱:洪泽区委巡察办信箱
5.办公地点:区行政审批中心3楼、洪泽区高良涧街道东风路47号
四、巡察监督电话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同时诚恳地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为:8780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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