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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淮安市住建局
召集部分开发商
座谈淮安房地产市场
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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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要执行“六不准”
1.不准在预售许可前对购房人宣称无房可卖;
2.不准宣称找关系、打招呼才能买到房;
3.不准宣称全款才能买到房;
4.不准以预留、内部认购、分期销售等名义囤积房源,交认购金并网签认购协议的除外;
5.不准炒卖房号,为认购人、网签人更名;
6.不准违反“一价清”制度,价外加价。除房款外,不得向购房者收取电商费、团购费、居间服务费、信息咨询费等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也不得以定(订)金、意向金、诚意金或类似形式预收款项。
环节上要坚持“六要”
1.要真诚接待、登记每一位购房人;
2.要做好企业销售及委托销售人员的培训;
3.要一次性公开所有预售房源信息;
4.要及时上传房屋认购协议、买卖合同网签信息;
5.要将房源销售给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
6.要明码标价,公开所有应公开的预售许可、价格备案等信息。
落实上要有反馈
1.人员有承诺;
2.承诺要公开;
3.行为要受监。
不久前
淮安市住建局还发布
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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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针对近段时间社会反映强烈的买房难、价外加价、捆绑销售、网络炒作等问题,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要求及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发改委11月10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检查的通知》,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及房地产市场其他违法违规乱象进行联合检查,其中重点检查生态文旅区、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市场,坚决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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