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0-6-26 16: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 电信无线宽带(苏南地区)
随着《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即将实施,好多小伙伴有疑问电动车能不能载人?乘车人要不要戴头盔?是否可以安装挡风罩?权威解答来了!
电动车能不能载人? 走在大街小巷,不时能看到家长骑电动车接送孩子的身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赵建阳说,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时,有公众提出初审稿中“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规定过于严格,不符合实际,不能满足出行需求,特别是家长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刚性需求,建议放宽限制。最终考虑到,实际生活中,电动自行车是家长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主要交通工具,因此很大程度上吸纳了公众的建议。
条例最终明确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骑车的、坐车的强制戴头盔?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快递、外卖等企业应当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相关的处罚条款由各设区市作出具体规定后实施,在各地明确了区域和时间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要求,淮安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实施《条例》发布相关通告,拟于2020年8月10日起,淮安市区范围内(含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2020年10月10日起,涟水、盱眙、金湖县范围内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最新动态:6月23日南京市发布正式通告
不符合新国标车辆的过渡期 不会全省“一刀切” 2019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颁布实施后,我省各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发放了临时信息牌,并规定了过渡期的截止时间。
处罚标准 7月1日起,淮安将对驾驶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以50元罚款或扣车处罚;对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未申领安装临牌的,处200元罚款或扣车处罚。对于申领黄色临时牌照的驾驶人来说,过渡期内也可以上道路行驶,过渡期一直到2024年4月14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如果过渡期满后仍上道路行驶的,将处二百元罚款。
小编提醒大家:还未申领车牌的朋友们可以通过关注“淮安车管之家”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请办理,也可以前往全市各个交警大队窗口和邮政服务点进行现场申请办理!
线上申请
上牌网点
电动车改装会被处罚吗? 当前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两轮车,往往容易超速行驶、违规通行,从而引发大量交通事故,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人身安全。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禁止拼装电动自行车或者改装电动车的电机、蓄电池以及速度装置;不允许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处罚标准 从7月1日起,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交警将会扣留车辆,并处二百元罚款;
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
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常见的挡风罩、遮阳伞、顶棚等都在禁止加装的范围之内。
来源:无线淮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