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你们跑一趟,真是太感谢了!”近日,洪泽法院法官主动上门为一名因车祸致残的当事人陈某送去90余万元赔偿款。 2017年1月,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辆重型普通半挂车相撞,造成陈某全身瘫痪,经鉴定,陈某的伤情构成一级伤残,事故的发生使得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债台高筑。
承办法官张蕊在了解情况后,为了让陈某尽快拿到赔偿款解决生活困难,多次奔走于陈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积极开展调解。通过她的努力,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
考虑到陈某瘫痪在床出行不便,承办法官张蕊安排书记员上门送案款,在立案庭协助下,完成了现场交付赔偿款手续,为其带来了一份实实在在的人文关怀。 洪泽法院秉持公平正义,积极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让有温度的司法为人民群众“遮风挡雨”。 供稿:王婷婷 陆丹 洪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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