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法官,谢谢你,现在儿子对我挺好的。”近日,洪泽法院东双沟法庭副庭长严银接到了九十多岁的王老先生感谢电话,这让他想起了前段时间诉前调解的一起赡养纠纷案。
●老翁要告儿 不知子住址 “我要告我的二儿子,要他养我。”在东双沟法庭,王老先生语气笃定而愤怒。除了口头的要求之外,没有任何书面材料,而王老先生连王老二的住址都不知道。 原来,多年前王老先生夫妻俩与子女约定,大儿子负责为王老太养老送终,二儿子为王老先生养老送终。自2005年王老太离世后,王老二每月给王老先生一定的生活费,但2017年后却不再给予,电话中王老二甚至连自己的住址都不愿透露。 无奈之下,王老先生在王老大的陪同下来到东双沟法庭寻求帮助。严银了解情况后,给王老二打电话,可王老二依然不肯说出自己的现住址。“我现在以一名法官的身份告知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你先不说住址也行,我们可以见面谈一谈。”在严银的努力下,王老二最终同意见面详谈。
●纠纷诉前调 家事床边唠
为妥善解决王老先生的赡养问题,也为了实现“矛盾不上交”,严银力争在纠纷成讼前就将纠纷化解掉。 王老先生住所房间狭小、光线较暗,坐在凳子上的严银,与坐在床沿上的父子三人相对而谈,就像“串门”的邻居一样唠家常。 “你们自己也60多岁了,也到了需要子女赡养的年纪,如果你们的子女也不赡养你们,你们会怎么想。”经严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析之于法的悉心教育和真情劝导,王老二幡然悔悟。他承诺一定会赡养好王老先生,不管是随他回家住还是给其生活费,都随王老先生自己的意愿,并当场写下承诺书。 至此,笼罩在父子三人心头的“阴云”终于消散了。
近年来,洪泽法院持续深入推进“无讼村居”创建工作,注重纠纷源头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努力实现“无讼少讼”。
来源:洪泽法院 刘静 颜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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