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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1 09: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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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电信
洪泽区城管局现有城区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工程,此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招标内容
城区部分楼顶大牌设施、过街龙门架设施和墙体围挡设施拆除工程。
二、施工地点
1、洪泽区水产批发大市场楼顶的3块楼顶广告设施。
2、洪泽区大庆中路2处过街龙门架结构的广告设施。
3、洪泽区人民路(供电公司东侧)的围挡广告设施。
三、拆除工期及质量要求
1、施工工期:每一标段指定不同工期,经协商后确定工期期限,如擅自延期的,每延期一天扣300元。
2、质量要求
(1)明细所列目录内所有的的户外广告设施全部予以清除。
(2)中标单位须配备专门的施工、运输车辆、机械用于负责该拆除工程,所有车辆、机械须登记备案。
(3)拆除过程须严格执行相关工程安全操作标准。
四、承包方式
本次拆除工程以总包的形式对外招标。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拆除各类高空设施经历三年以上的。开标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原件等证件。资料不全者取消中标资格。
2.中标者中标后,招标单位与中标人所在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如中标人所在施工企业拒绝签订合同,招标单位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权利,投标保证金没收。
3.投标前,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叁仟元(未中标者退还保证金),报名时需提供银行现金缴款单。未中标者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者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缴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10%)。履约保证金于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六、投标方式及定标方法
1.报价明细:每天两台大型吊车、一辆清运车、四名大工、两名小工和拆除现场调度及安全员一名,按照明细报价。
2、定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七、招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施工。
2、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矛盾。
八、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招标文件和有关变更进行施工;必须服从招标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否则招标单位有权责令停工,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2、协助招标单位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矛盾。
3、施工现场要配备2罐灭火器及其他消防设备。
4、施工方要对施工现场安全负全责
九、工程造价的确定
1、工程量以现场查看为准。
2、报价中包含安全施工、拆除费、清运费、税金、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十、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同时无息全额退还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标单位将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如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损失。
十二、报名方式
1、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需在5月25日中午11点30分前报名)。
2、报名联系人:张海洲 电话:0517-80928971
3、报名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城市管理局(浔河西路53号)一楼广告科办公室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5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城市管理局(浔河西路53号)二楼会议室
招 标 人:(公章) 洪泽区城管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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