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0月1日,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施行以来, 得到了广大市民朋友的广泛支持, 并自觉遵守。 然而还是有人漠视法律规定, 明知规定还拒不遵守。 2020年1月8日
洪泽公安分局
开出了第一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罚单
首张罚单 当天上午9时许,洪泽分局高良涧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在洪泽区幸福广场内街燃放鞭炮。民警赶至现场后,发现刘某(女,33岁,洪泽区黄集人)因店铺开业,安排工作人员在店铺门口燃放鞭炮。调查中,刘某本人也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配合公安机关处理。警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刘某处以100元罚款。
其实处罚不是目的,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实在危害多, 不仅劳民伤财、破坏环境、制造噪音, 还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01▶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02▶ 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03▶ 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04▶ 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 05▶ 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对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负担。 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
为了我们共同的环境 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更不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年关将至,警方提醒市民朋友们文明过节,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市民,为保持城市安静和谐,创造清新、环保、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也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发现非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烟花易逝,污染难除。 新年将至,让我们从自己做起,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过一个绿色环保的快乐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