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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962 发表于 2019-12-29 10:33 业委会弄几个人弄,开点工资,到时候少收点物业费,物业能搞,业委会也一样能搞,肯定比物业少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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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梨道上的钟 发表于 2019-12-28 10:13 真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人民当家作主。但是这样物业费收多少物价部门也管不了了,全部是业主说了算。那是否会存在业主委员会内部出现腐败现象或者管理缺失的情况呢?个人建议,最好进行每季度财务公示,资金使用状况,水电费分摊情况公示。如果真的能做到公开透明,那才是真的利民为民,否则问题肯定是层出不穷。
夏日的黄昏 发表于 2019-12-28 23:09 管理费也没有吗,车停地下室不需要管理,苏州人素质太好了,还是洪泽人素质太差,如果个个都按车位停车,怎么能有管理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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