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汽油800多斤! 洪泽80后女司机被拘留13天 9月19日,洪泽交警在205国道1160公里处查获一辆轿车非法运输汽油多达858斤,驾驶员袁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当日上午8时10分,执勤交警在对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苏H553XX黑色别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名女驾驶员袁某神色慌张,还注意到该车后座用一大块布遮住了什么,于是民警要求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当民警掀开布时,发现后座被塞满了桶装汽油,随即又打开后备箱,果然,后备箱里也是满满当当的桶装汽油。驾驶员袁某(女,32岁,洪泽区朱坝街道办事处人)在车内非法储存、运输散装汽油,共计26桶,涉嫌非法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后经称重,每桶约33斤,共计约858斤。 处理结果 驾驶人袁某的行为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理行政拘留十三日。
交警提醒 汽油属一级易燃液体,即使遇到能量较小的火源也极易引起燃烧爆炸,而非法运输、存储散装汽油更是危害巨大。一旦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乐行淮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