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um奶茶 于 2019-4-12 18:18 编辑
为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揭发检举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自即日起,至全国专项斗争结束,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线索的,将视情予以奖励。 (一)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判定罪的,视案情重大程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 元; (二)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 (三)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的,每一名给予人民币5000元的奖励,抓获骨干成员的,每一名给予人民币3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每一名给予人民币2000元的奖励; (四)提供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法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审判定罪的,视案情重大程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10000 元; (五)提供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4000元; (六)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骨干成员,每一名给予人民币2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每一名给予人民币1000元的奖励;(七)提供其他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被法院审判定罪的,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八)提供线索涉及政法干警及其他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经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查证属实,每案奖励人民币3000—5000 元。
公民发现或知悉涉黑涉恶的线索,可通过拨打电话、邮寄信件和电子邮件举报。 电话举报可拨打“110”或淮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举报,电话为0517—80990915; 邮寄信件举报地址为中共淮安市委政法委员会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23001;电子邮件举报邮箱为hasshb@126.com。 举报人也可直接到淮安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地址为淮安市生态文旅区玉兰路6号翔宇大厦南楼605室。 来源:淮安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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