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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月16日发布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总体要求,按照全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淮安市正在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期间,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重点受理以下几个方面举报和反映:
一、物业服务履约方面1.不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2.应当公示的信息不公示;3.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捆绑收费;4.不按规定履行移交义务。
二、公共收益管理方面1.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2.不按规定公示停车收费、场地出租、广告收入等公共收益收支情况;3.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4.违规侵占、挪用公共收益。
三、维修资金使用方面1.违规支取、套取维修资金;2.电梯、消防故障,外墙脱落、渗漏以及其他涉及安全隐患情形,应当启动应急维修程序而不启动;3.维修项目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
四、其他方面1.老旧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不及时申报更新;2.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不正当手段进驻小区,解聘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撤场;3.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小区公共部位的用途或性质;4.业主委员会乱作为损害业主利益。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尽量详细具体,包括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情况等,有相关证据材料的一并提供,并注明联系方式,以便核实调查。其他不属于专项治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来 源: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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