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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2 11: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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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 电信
2018年6月11日下午15时16分,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洪泽湖文化广场旁有人跳河。接报后,公安分局迅速调集水警、治安、巡特警、消防和辖区派出所60余名警力前往救援,并通知120赶赴现场准备施救。救援警力同洪泽本地打捞人员、淮安市和南京市蓝天救援队等在落水点及其周边彻夜开展打捞作业。6月12日上午8时30分,遗体被护捞上岸并送至殡仪馆。
经查,逝者高某某(女,18岁,洪泽区朱坝街道人)6月11日下午与其母发生口角后在洪泽湖文化广场旁砚临河中投水自杀。
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及网友珍爱生命,尊重逝者,不在网络中传播、转发相关视频、图片和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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