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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淮安区法院审结一起代取包裹转移电诈赃款案件。被告人陈某、郑某、吴某贪图非法利益,实施违法行为,最终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为企图触碰法律红线、违背诚信原则的不法分子敲响警钟。 2024年11月,陈某经人介绍在某App接单,代取包裹赚取返点。在明知包裹内是网络犯罪所得现金的情况下,陈某仍纠集郑某、吴某共同参与违法活动。3人分工明确:陈某向上线缴纳9万余元押金并负责对接联络、确定取货地点;郑某对接运款司机并告知吴某取货位置,与吴某到现场核实现金数额后交予陈某;陈某再将现金兑换为虚拟货币转移给上家。 经查,3人转移的赃款中,包含被害人刘某被诈骗的8万元现金。3人不仅违背诚信道德,更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郑某、吴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系共同犯罪。综合考量3人具有从犯、坦白、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及陈某系累犯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郑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吴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表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洗钱手段不断翻新,利用跑腿代取包裹转移赃款已成为新的犯罪形式。此类不诚信行为看似“简单接单赚钱”,实则已触犯法律。诚信是公民立身之本,更是城市发展之基,任何帮助转移、隐匿犯罪所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转载来源:淮海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