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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连处理两个调岗辞退的劳动纠纷,同样是公司调岗、员工拒绝后被辞退,最终结果却大相径庭,分享给大家避坑!
第一个案例是上市养猪场的洗消工,日常负责看门和车辆消毒。公司内部调整取消岗位,给大哥安排了搬卸工职位,还承诺工资比原来更高,多次发通知催到岗,但劳动者因为身体原因实在干不了重活,坚决拒绝后被辞退。
劳动者起诉要求经济赔偿金和协商期间工资,历经仲裁、一审、二审,全程大获全胜!核心就是公司调岗忽略了劳动者身体条件,岗位性质从门卫到搬卸工差异极大,属于不合理调岗,辞退自然是违法的~
第二个案例就曲折多了!淮安本地上市公司的账务员,公司优化给了两个选择:要么调去仓管,要么拿N+1赔偿。劳动者打听后发现仓管要经常加班,福利待遇还不如原岗,果断选协商赔偿,结果公司误以为她同意调岗,直接走了调岗程序。
劳动者只能滞留原岗位,没想到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仲裁只支持了3千左右的未休年休假工资,不服又起诉到一审。开庭后法官说公司同意给N+1(大概3万7),劳动者刚同意,公司又反悔只愿给1万5…
作为代理人我直接跟法官说金额太低,结果法官暗示:合议庭已经讨论过,不调解可能败诉。我如实跟劳动者分析:从证据来看,公司没拿出调岗合理的证据,我们还有仓管考勤记录证明工作强度差异,判决败诉确实不公平,真判输了肯定要上诉;但法官裁判思路难测,诉讼周期也耗不起。
最终劳动者选择调解,拿到2万1。其实这个结果不算理想,但也是权衡时间成本后的无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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