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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1 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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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 移动
文/肥猪满圈
辽宁一女的,牵一只狗逛海鲜市场,逛着逛着,狗无意间一抬腿,朝一筐海鲜呲了一泡尿。海鲜摊主一看,立马叫住了女的,你的狗往我的这筐海鲜里撒尿了,你得把这筐海鲜全买了。
结果这女的好,耍赖,说你擦擦就可以了,我买不了,说完就要走。
卖海鲜的摊主一看,你既然不讲武德,那我只好公事公办了。于是摊主报井,双方就都进派出所了。
最终经过井方调解,女子赔偿摊主1800,这一筐海鲜归女子了。
其实我觉得快过年了,女子花1800买一筐海鲜,还是不错的,自己慢慢吃呗。反正自己养的狗,自己也不嫌,人和狗,一起吃呗,也好让狗过一个欢乐祥和年,我觉得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皆大欢喜。
其实这里就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件事,你不能怨狗,因为狗属于畜生,我们不能把畜生按着人的逻辑和人格去要求它。狗有狗格,但是狗绝对没人格。
但是对于牵狗的女子,因为她是人,摊主如果不要求她赔偿,那等于是按着狗格来要求她了,如果是我,我都不干。你不让我赔偿,我会和你干起来,就因为我是人。但是这女的不事,似乎啊,她是想让摊主按着狗格去要求她。她的狗不懂人事,而她也不懂人事,意思是我俩是同类,您就别斤斤计较了。
我看到不少人赞井茶,我不这么认为。我得井方处理这件事,处理的欠妥,不够深思熟虑。应该让牵狗的女的赔偿完摊主之后,把这筐海鲜销毁,以此来防止狗主人把这筐海鲜再给卖出去,我认为这才算完美。
当初狗撒尿的时候,狗主态度恶劣,甚至嚣张,我认为在处理的时候,应该有惩罚性赔偿,至少双倍吧,我觉得可能更为合理合情合法合规,大家觉得呢?
OK就到这,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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