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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改怎么办?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那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来源: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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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情景再现
王某,中共党员,某省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王某购买、阅读歪曲和攻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书籍,对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等严重政治问题的微信文章、图片和小视频,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并转发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
02以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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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