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206县道K0+150米处二河闸桥运行60余年,经综合评价和鉴定, 桥梁主体结构老化、承载力削弱、混凝土碳化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为确保桥梁通行安全,防止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在二河闸桥两侧设置限高设施(限制高度2米),禁止总重超过13吨车辆通行。高度超过2米总重不超13吨车辆,经审核录入后,可自动抬杆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淮安市洪泽区交通运输局、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将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特此公告 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 淮安市洪泽区交通运输局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 202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