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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这类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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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1 16: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IANA 保留地址
10月1日起
《电子烟》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目前符合国标要求的电子烟产品
陆续在各地上市销售
这意味着电子烟产业
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步入新阶段

央视财经《正点财经》栏目视频
  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标准正式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考虑到《电子烟》国家标准发布后,电子烟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产品检测和技术评审等工作,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设定了5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在实施过渡期期间,电子烟生产企业要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深入了解标准技术内容,尽早实现产品达标。
  业内人士表示,电子烟国标监管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产品的“诱导性”,着重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将是电子烟产业规范发展的新起点。目前,全国已有37家电子烟品牌,至少80款产品通过审批,获准上市。




转载于【无线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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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1 17:55: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电信(全省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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