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 即将结束 还没有完成的朋友抓紧啦! 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即可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3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如果纳税人有在2023年发生、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01、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即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未超12万元,无论补税金额多少,均可免于办理补税。
02、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即补税金额未超400元,无论综合所得年收入多少,均可免于办理补税。
如果您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 超过12万元 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 超过400元 那么就需要及时补缴税款 ↓↓↓ 办理个税汇算时系统会显示 “应补税额(元)”
- END - 转载来源:中国税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