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洪政发[2012]74号)、《关于印发洪泽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实施细则的通知》(洪住建发[2014]41号)、《洪泽县共有产权住房工作实施方案》(洪政办发[2014]93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区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19户(户主)、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家庭15户(户主)、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5户(户主)名单基本情况及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家庭经济变化调整2户(户主)名单进行公示。竭诚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的内容予以监督,举报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
如对上述申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家庭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反馈至淮安市洪泽区城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517-87211695
洪泽区城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名单
享受共有产权住房家庭(户主)名单及基本情况
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户主)名单及基本情况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家庭经济变化调整(户主)名单及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