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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原告朱某夫妇向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送来一面绣有“尽心尽责 为民解忧”的锦旗,感谢郑雪峰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抠细节、跑断腿”,破解复杂的事实难题,让朱某顺利获得事故赔偿。 该案的起因并不复杂,但事实认定却异常棘手。2024年12月1日,年近六旬的朱某骑电动车被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撞伤,交警认定货车司机王某全责。但车辆信息成了“拦路虎”:肇事车辆在事故中悬挂临时号牌“皖J****2(临)”,而保险公司提供的保单显示被保险车辆为“皖J****1”。临牌无详细档案,保险公司据此对承保关系提出异议。然而,该车辆在事故发生4天后又登记车牌号为“黑A****9”。一辆车为何有三副“面孔”?这直接关系到保险责任的认定,也是案件审理的关键堵点。 面对复杂的车辆流转记录和当事人自身难以查实的困难,郑雪峰为了核实肇事车辆与投保车辆是否一致,两次前往交警及车管部门,调取车辆原始车牌、临牌及登记车牌的办理档案与后续过户资料,反复比对核心的车辆识别号,最终确认“皖J****1”、“皖J****2(临)”与“黑A****9”均指向同一辆肇事货车,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同时,洪泽法院向黑龙江省当地法院发出协查函,调查王某的身份信息与工作情况,核查其与肇事车辆登记企业之间关系,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在此期间,鉴于车辆信息复杂、法律问题交织,郑雪峰多次向朱某讲解证据要求、项目赔偿标准,耐心细致地为其释明法律规定。 最终,综合全案证据,法官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朱某各项损失共计46万余元。判决作出后,各方均未上诉,朱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保障。拿到赔偿款后,朱某夫妇特意送来锦旗,当面向郑法官表达感谢。 这一面锦旗,是群众对案件审理工作的认可,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许多案件中,法官多走一步,群众就少跑一程,事实就更清晰一分。今后,我将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严格依法办案,用规范、公正的司法处理回应群众的信任与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