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过不久 就是妇女节了 女职工们将迎来 春节后的第一个假期
然而 打开日历却发现 今年3月8日竟然在周日
说好的半天假直接蒸发了! 不少人都在问 这消失的“半天假”还有吗?能补休吗? 被安排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 一起来看看 恰逢周末的妇女节能补休吗? -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
-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青年放假半天
-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少年儿童放假1天
-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因此,撞上周末的妇女节是没有补休的。
被安排加班 加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劳社厅函〔2000〕18号》文件: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 在妇女节给女职工发福利? <span]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同时,“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在“妇女节”向女职工发放的福利,是不计入工资总额的。 因此,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除非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有相关规定、要求。 转载来源:无线淮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