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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6 07: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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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 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地方法规,遛狗不牵绳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1. **警告**:对初次发现的遛狗不牵绳行为,民警会对养犬人进行警告,提醒其遵守法规。
2. **罚款**:对于多次违规或拒不改正的养犬人,公安机关可依法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当地法规有所不同,一般在50元至1000元之间。
3. **没收犬只**:在严重情况下,如养犬人长期不遵守规定或犬只具有攻击性,公安机关有权没收犬只。
4. **其他处罚**:部分地区还将不文明养犬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对多次违规者实施信用惩戒。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和疫病传播。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强巡查,联合城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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