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已经将钱转给张某了。”近日,被执行人李某将欠款转给申请人张某后,利用微信向执行法官发送了一条感谢信息。原来在外地打工的李某,让他回来一趟处理不容易,执行法官便利用微信来替代面对面,使本案顺利执结。 2014年李某向某银行贷款了15万元,到期后未偿还,某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还款,张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张某将欠款偿还给银行后,诉至法院请求追偿李某,最终法院支持了该请求。 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李某在外地工作,执行法官便通过电话联系李某,一开始李某十分抗拒,后执行法官主动添加李某微信,通过不断沟通,讲明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利害关系,李某终于表达了和解的意愿。随即,执行法官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都拉到同一个微信群内,经进一步努力做工作,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仅用了3天时间,该案就以“不见面”方式完成了结案。 对这次高效率的利用微信调解结案李某和张某都十分认同,既帮他们解决了纠纷,又节省了时间和来回奔波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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