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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 11: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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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移动
很多人不明白,不理解,刚好前几天跟相关职能领导聊天,说到这个事,转述一下(不全面)
⒈在职老师就是编制内学校老师,包含临聘老师是不允许在补习班上课的,也不允许参与办班的经营活动,有则处理。
⒉社会力量办学简单说就是经营补习班,允许合法经营,经营者无犯罪记录,经营地点、面积、卫生、消防、师资等等都要达标才可能核发办学许可证,这是有证。还有作为商户要有营业执照的,这是有照。
⒊师资上,要求补课老师必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可无证上岗。师范专业的学生持有教师资格证但不在学校上班的人或者是非公人员通过考试拿到教师资格证的人,可以到补习班上课。
⒋需要的学生可以选择正规有证有照的补习班上课,便于监管。学龄前儿童对应的教育活动不在许可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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