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一名在常州打工刚刚遭到老板辞退,乘坐大客车回老家中途又被无良司机抛客的男子朱某,被抛在扬溧高速荣炳服务区后,连走霉运的朱某竟然决定沿高速公路步行回家。好在巡逻至此的镇江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发现后,及时将其带离高速,消除了安全隐患。
18日下午3时左右,镇江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陈星和辅警祖文燕,在扬溧高速公路上由南向北方向巡逻。当巡逻至K55+600公里处时,他们发现一名行人。民警立即停车,将行人带上警车。经询问得知,该行人姓朱,淮安涟水人。原在常州一个公司打工,因年龄大了被公司辞退,找不到工作的朱某生活无着便打算回家。
此后,朱某将行李寄存在老乡处,准备先回家老家休整一段时间,然后再作打算。18日,他在常州礼河搭乘了一辆常州至灌南的大巴车回淮安,不曾想在经过荣炳服务区时,司机没等他上车就走了。
中途被甩的朱某,在停车场转了一圈,确认大客车真的抛下了他。苦恼无奈之下,想省钱的朱某就打算步行回老家。但其刚走了不到一公里,就被巡逻民警发现。随后,民警用警车将其带至镇江西出口,让其到镇江长途汽车站坐正规大巴车回家。
离开前,民警就朱某私自上高速行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被抛客可以向客运管理部门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高速公路步行,既不安全也违反了交通法规。
民警在此提示:行人和非机动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上车速超过一百公里,经过行人和非机动车旁边会有较大吸力,万一将人带倒就会造成人员伤亡。此外,乘坐长途客车应当到客运中心或长途汽车站内购票乘车,站外上客发生意外将造成维权困难。